1、中国外交部回应,孟晚舟是中国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孟晚舟不具双重国籍。林郑月娥特首确认孟晚舟任何时候都只持有一本有效的香港护照,没有在中国内地拥有户籍。加拿大检方指控孟晚舟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而非永久居留证(枫叶卡)。
1、中国外交部回应,孟晚舟是中国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孟晚舟不具双重国籍。林郑月娥特首确认孟晚舟任何时候都只持有一本有效的香港护照,没有在中国内地拥有户籍。加拿大检方指控孟晚舟具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而非永久居留证(枫叶卡)。
2、在日前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明确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孟晚舟是中国公民。但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孟晚舟可能持有双重国籍。然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但这是否意味着不允许公民拥有双重国籍呢?下面,我们将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3、孟晚舟的国籍与居留权解析中国外交部曾在2018年明确指出,孟晚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是明确的中国公民,这一立场基于中国对国籍认定的法律规定。特首林郑月娥随后确认,孟晚舟在入境事务上,仅持有有效的香港护照,从未提及枫叶卡作为她的主要身份证明,这进一步澄清了她在香港的身份。
4、孟晚舟事件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18年,当时孟晚舟在加拿大温哥华被捕。这一事件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经过调查,孟晚舟被指控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令,并被加拿大以应美方要求为由进行引渡。然而,中国外交部声明指出,孟晚舟是中国公民,且没有违反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
结论三:孟晚舟仍然是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居民,枫叶卡到期并不影响其永久居留权。永久居民会收到一张移民纸,证明了永久居住的权利。综上,孟晚舟是中国香港居民,同时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声明:上述内容仅为法律事实分析,不包含道德评价。
中国公民孟晚舟,曾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即枫叶卡。中美加三方认证表明她具有中国国籍,非加拿大公民,也非加拿大永久居民。美国方面则指出,孟晚舟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民。她并未成为加拿大公民,也不居住在加拿大,且在加拿大并无合法地位。提及过期一说,法庭文件明确指出“放弃”。
然而,加拿大方面指控孟晚舟具备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即通常所说的枫叶卡持有者。据辩方律师描述,她是在15年前首次访问温哥华后,获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丧失了中国国籍,尤其是当她同时持有香港护照时。
因此,可以说,孟晚舟是同时拥有中国香港公民身份和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个体。
国籍与犯法与否无关,关键在于具体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孟晚舟持有护照,其丈夫与子女在加拿大拥有永久居留身份。美国与加拿大有引渡协议,美国要求加拿大逮捕时,加拿大有义务配合。孟晚舟回国前已签订认罪协议,若此行为出于自愿,她被视为罪犯;若被迫违心认罪,她可能难以被认定为英雄。
年1月26日,南华早报报道称,孟晚舟已经在加拿大获得了永久居留权,但同时也保留了中国国籍。该报道还援引自己的三名消息来源称,孟晚舟被加拿大当局逮捕时持有的两个护照中,一个是中国护照,一个是香港居民身份证。这表明,孟晚舟同时具备中国和香港的身份,但并没有明确表示她是否还是加拿大公民。
1、这些谣言往往没有可靠的来源,仅是个人臆测。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孟晚舟女士目前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国大陆和香港护照。2009年之前,她短暂持有加拿大移民身份,但之后放弃了这一身份。
2、鲁京洲律师事务所张慎峰律师称,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孟晚舟是加拿大公民,那么美方想要通过加拿大引渡孟晚舟就不太可能成功,因为这不符合加拿大的司法程序。但如果孟晚舟是中国公民或拥有中国国籍,那么美方想要通过加拿大引渡孟晚舟就比较容易,因为加拿大和中国之间有引渡协议。
3、法律交叉点:多重身份的复杂性一个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允许同时拥有中国大陆、香港和加拿大的公民身份或居留权。根据《国籍法》,中国公民不允许持有双重国籍,这意味着孟晚舟作为香港居民,已经放弃了中国内地的户籍。
4、综上所述,尽管中国法律明确规定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国籍法的某些漏洞和解释上的差异,双重国籍现象依然存在。对于孟晚舟的国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她作为中国公民的身份是基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以及她本人出生在中国的事实。
5、孟晚舟的国籍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解析。首先,美国采用的是出生地主义原则,即只要在美国境内出生的人,无论父母国籍如何,都能成为美国公民。然而,对于出生于美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人员子女,这并不适用。
6、孟晚舟持有中国护照,从中国入境加拿大,这表明中国对她有管辖权。基于此,中国理应对其行使国家主权。反之,如果孟晚舟未持有中国护照,或者其入境行为不符合中国法律,那么中国将不承担管辖责任。孟晚舟长期居住在中国,持有中国护照,并且在中国有固定住所,这些事实使得她在中国的国籍身份显得更为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