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史》不是私人修史。《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中的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明思宗朱由检崇祯十七年二百多年的历史。清朝顺治二年设立明史馆,纂修明史,因国家初创,诸事丛杂,未能全面开展。
《魏书》作者魏收:南北朝时期史学家、文学家,魏收历仕北魏、东魏、北齐三朝,撰成《魏书》后,众口喧嚷,指为秽史,魏收三易其稿,方成定本。《北齐书》主编李百药:唐朝史学家、诗人,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奉诏撰《齐书》,据父旧稿,兼采他书,经十年,成五十卷。
所以,我认为尽管《明史》在朱以海的史实记载中确实有误,甚至不止这一处错误。但是因为史料出错否定这整部史的价值,这就太极端了。
首先作者魏收和欧阳修本身就是大文学家,二是这两部书都是在竞争中流传下来的。《魏书》一出,就被污蔑为秽史〃,后来还有几次重修魏史的记载,但《魏书》终被定为正史,可见其史学和文学价值。古人论《魏书》迫踪班、马, 婉而有则, 繁而不芜, 持论序言, 钩深致远。
1、康熙帝 明史案:清康熙年间的一件文字狱冤案。《明史稿》始出于前明国相朱国桢之手,后湖州府南浔镇庄廷鑨得到其中一部分。庄廷鑨目盲,请士人读给他听,他认为何处当增当删,便口述出来,由宾客笔录。旋即又延请许多饱学鸿儒,再加修订。书成不久,庄廷鑨便即去世。
2、《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
3、《明史》是清代官修的记述明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始纂于康熙十八年(1679),乾隆四年(1739)保和殿大学士张廷玉等撰成。清于顺治二年(1645)开馆纂修明史,命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等为总裁。但因清初战乱和各省碍于朝廷忌讳,资料收集不多,纂写工作实际并未进行。康熙十八年重开明史馆。
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因此现在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
张廷玉作为当时《明史》的主编,自然而然的便是这些违背史实,维护满族统治的人的首领。而原本是汉族人的他,却故意抹黑前朝统治,自然被某些人说成是了汉奸,也就难怪会有人说他“文人贱骨”了。张廷玉修改《明史》,是的的确确,真真实实存在的事情。
《明史新编》傅衣凌 主编 杨国桢、陈支平著(人民出版社);现在新版改名为《中国历史 明史》《晚明史》(2册)樊树志 (复旦大学出版社)第二,关于南明史的资料与论著,有以下几种:《南明史》(14册) 钱海岳 (中华书局)《南明史略》 谢国桢 (上海人民), 此书未见新印。
因为《宋史》虽然由元代脱脱领衔匆忙编成,造成这本史书资料芜杂、错漏百出,还有很多重要人物该列传而不计,但它的编撰者们并没有有意识地去修改史料;而《明史》就不一样了,主编张廷玉等人秉承清廷旨意,对史实大肆篡改,特别是明末清初的有关内容更是进行了有意识的歪曲,所以广受后世史家质疑。
正是有了这样的气节和操守,万斯同编著的《明史》在廿四史中,被看成除了“前四史”,即《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以外最好的史著。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1、《明史》是清朝人所编纂的历史著作,其可靠程度在学术界普遍被认可,达到85%可信度,这在历史编纂领域已属较高水平。尤其在描述张居正、王阳明等关键历史人物与事件时,内容详尽,细节丰富,展现了《明史》在这些方面的可靠性和权威性。对于明朝历史的研究者而言,掌握《明史》无疑是必要的。
2、质量很高,二十四史中质量最高的是前四史:史记,两汉书,三国。剩下的基本就可以排上明史了,这一点是清代学者以来的共识。尤其是涉及清朝的事情。
3、有一定可信度,因为明史主要依据的是明实录,但是因为是清朝修订,必然会有一些内容是维护清朝利益的,比如明史中未曾提及女真部族,另外比如将沈万三之死嫁祸到朱元璋身上,再比如建文帝在明史里是死于宫中大火,但是在民修史书中多认为他流亡海外了,因此才有了后来明成祖时代郑和下西洋。
1、清朝入主中原后,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此事得到了清廷认可。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收掌官、誊录官,标志着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开启。
2、清朝入主中原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注: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的记载,见于《清世祖实录》卷15,何冠彪《顺治朝〈明史〉编纂考》一文首揭此事。但清廷何时决议纂修,尚无确切史料证实。
3、清朝统治中原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向朝廷提出一项建议,即编纂《明史》(此提议见于《清世祖实录》卷15及何冠彪的《顺治朝〈明史〉编纂考》)。尽管清廷对这个提议表示了同意,但关于何时正式决定编修,目前尚无确切的历史记录。